創意設計學程修課規定
(1)本學程包含1 門共同必修課程「應用色彩學」(2 學分 2 小時)。
(2)設計學院各系5 門共同承認課程(10 學分(含))以上。
(3)至少選修 2 門他系開設課程(4 學分(含))以上;合計共16 學分(含)以上。
本學程之課程及學分是否採計於畢業學分,由各系自行認定課程。其餘注意事項詳見萬能科技大學學程設置辦法。
壹、院共同必修課程(修自己系的課程)
一、修課年級/學期:一年級/上學期
二、課程名稱:應用色彩學「課程綱要」
貳、共同承認課程(修自己系的課程)

叁、跨(系)領域專業選修課程(修外系的課程)
